为提升中国国际贸易、服务外包营商环境建设,商务部服贸司对于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相关业务知识的解答遇到的常见问题,汇总整理了服务贸易统计知识100问,公众号将逐期发布供广大企业随时查阅。
41 离岸贸易相关服务进出口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什么? 离岸贸易相关服务包括转手商贸活动及与离岸有关的货物服务。其中,转手商贸活动是指在我国境内经营业务的机构通过未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买卖赚取的毛利。转手商贸活动包括我国贸易商从境外卖家购入货物直接卖给我国以外买家,以及我国贸易商将外发加工生产的货物直接从外地卖给我国以外买家两种形式。在交易过程中,贸易商曾拥有交易货物的所有权。与离岸有关的货物服务是指我国境内经营业务的机构通过未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买卖赚取的佣金或服务费用。与离岸有关的货物服务包括:寻找货源;市场推广;商讨合约及价格;搜集货物样本及足够的货量;装运、检查及安排订购事宜等服务。在交易过程中,贸易商并不具有所涉及货物的所有权。
42 我国跨境服务贸易统计数据来源有哪些? 我国跨境服务贸易统计数据主要来源于国际收支数据,大部分行业数据从国际交易报告系统(ITRS)采集获得,部分行业数据通过其渠道或测算方法获得。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贸易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商务部着力推进统计监测系统建设,开展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运行监测,获取企业直报的服务进出口交易数据,不断完善我国服务进出口统计体系。
43 服务贸易企业如何界定? 发生了服务贸易业务的企业即为服务贸易企业,即涉及运输、旅行、建筑、保险、金融、电信计算机和信息、知识产权使用费、个人文化和娱乐(音像、教育、医疗)、维护和维修、加工、其他商业(研发成果转让费及委托研发、专业和管理咨询、技术、营业租赁)等服务领域进出口业务的企业。
44 服务贸易经营主体如何纳入统计? 服务贸易企业注册“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申报网址:http://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点击数据业务管理进入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文化贸易信息管理应用、中医药服务贸易信息管理应用、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直报管理应用审核页面进行申报。
45 我国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如何发布? 我国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实行定期对外发布制度。其中,服务进出口统计报表为月报;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报表为年报。商务部通过政府网站或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对外公布中国服务进出口、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数据。除此之外,商务部还定期反馈各省市服务进出口数据。
46 什么是 FATS 统计?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 2010》将以外国控制分支机构这种商业存在模式开展服务贸易进行的统计称为“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简称 FATS 统计。FATS 统计分为内向统计和外向统计。其中,对本国境内外国附属机构提供的服务统计是内向 FATS 统计,相当于服务进口。对本国在境外设立的附属机构在当地提供的服务统计是外向 FATS 统计,相当于服务出口。
47 我国 FATS 统计范围是什么? 根据《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我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范围包括外国或地区的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方式控制(直接投资者拥有 50%以上的股权)的中国关境内企业在中国关境内实现的服务销售;以及中国关境内的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方式控制(直接投资者拥50%以上的股权)另一国或地区企业在该国或地区关境内实现的服务销售。
48 我国 FATS 统计口径是什么? 根据国际统计标准并结合我国统计实践,确定我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口径如下:
(一)以服务业企业销售收入代替服务销售收入;
(二)建筑服务业纳入统计范围,即我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将建筑业企业的销售收入纳入统计范围;
(三)将第一、二产业项下的服务业纳入统计范畴。
49 我国 FATS 统计指标包括哪些?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 2010》建议 FATS 统计应至少包括下列有关外国附属机构的基本统计指标:
(一)销售额(营业额)和/或产出;
(二)就业人数;
(三)企业数量。我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的主要指标包括企业数量、销售收入、就业人数。
50 我国 FATS 统计数据来源有哪些? 目前我国 FATS 统计的是拥有 50%以上的股权的服务业企业销售额而非企业的服务销售额。我国 FATS 统计包括非金融和金融类附属机构。其中,非金融类内向附属机构服务贸易数据从“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中获得;非金融类外向 FATS 数据从“对外直接投资数据”和对外承包工程统计年报获得。金融类内向和外向FATS 数据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提供。
51 什么是服务外包? 服务外包是服务提供商根据企业、政府、社团等组织委托、授权或双方合作,完成组织内部服务活动或服务流程,共同创造价值、提升价值的一种生产性经济活动。
52 服务外包统计范围是什么? 服务外包统计范围包括离岸服务外包、在岸服务外包、境外服务外包。我国企业为境外企业提供外包服务视为离岸服务外包;我国企业为境内企业提供外包服务视为在岸服务外包;我国企业的境外分支机构(拥有 50%以上的股权)为境外企业提供外包服务且未向我国境内企业转包的。
53 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的关系是怎样的? 服务外包、服务贸易两者有交集部分。服务贸易是跨境交易,所以服务外包中的离岸外包属于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中的在岸外包则不属于服务贸易。
54 什么是信息技术外包(ITO)? 指服务提供商根据委托、授权或双方合作,提供组织内部 IT 活动或数字化流程相关的研发、应用、运营及维护服务。
55 信息技术外包统计范畴及典型业务类型是什么? 信息技术外包(ITO)的典型业务类型包括:
(一)信息技术研发服务:软件研发服务、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服务、测试服务、信息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其他信息技术研发服务。
(二)信息技术运营和维护服务: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运维服务、网络与数据安全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其他运营和维护服务。
(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服务:云计算开发及应用服务、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及应用服务、大数据技术开发及应用服务、区块链技术开发及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开发及应用服务、地理遥感信息及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其他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及应用服务。
56 什么是业务流程外包(BPO)? 指服务提供商根据委托、授权或双方合作,提供组织内部 IT 及研发活动之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或业务流程的设计、管理和执行服务。
57 业务流程外包统计范畴及典型业务类型是什么? 业务流程外包(BPO)的典型业务类型包括:
(一)内部管理服务:人力资源管理服务、财务与会计管理服务、法律流程服务、其他内部管理服务。
(二)业务运营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营销推广服务、呼叫中心服务、金融后台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采购外包服务、其他业务运营服务。
(三)维修维护服务:交通工具维修维护服务、工程机械维修维护服务、医疗设备维修维护服务、智能制造装备维修维护服务、其他维修维护服务。
58 什么是知识流程外包(KPO)? 指服务提供商根据委托、授权或双方合作,提供组织内部研究试验、科技创新及配套支撑的业务流程的外包服务,帮助客户通过知识的积累增加,达到创造、创新的目的。
59 知识流程外包统计范畴及典型业务类型是什么? 知识流程外包(KPO)的类别包括:
(一)商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管理咨询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二)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文化创意及数字内容服务、服务设计服务、其他技术服务。
(三)研发服务:医药(中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服务、新能源技术研发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服务、其他研发服务。
60 什么是技术贸易? 技术贸易一般称为技术进出口,根据《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
为提升中国国际贸易、服务外包营商环境建设,商务部服贸司对于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相关业务知识的解答遇到的常见问题,汇总整理了服务贸易统计知识100问,公众号将逐期发布供广大企业随时查阅。
离岸贸易相关服务包括转手商贸活动及与离岸有关的货物服务。其中,转手商贸活动是指在我国境内经营业务的机构通过未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买卖赚取的毛利。转手商贸活动包括我国贸易商从境外卖家购入货物直接卖给我国以外买家,以及我国贸易商将外发加工生产的货物直接从外地卖给我国以外买家两种形式。在交易过程中,贸易商曾拥有交易货物的所有权。与离岸有关的货物服务是指我国境内经营业务的机构通过未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买卖赚取的佣金或服务费用。与离岸有关的货物服务包括:寻找货源;市场推广;商讨合约及价格;搜集货物样本及足够的货量;装运、检查及安排订购事宜等服务。在交易过程中,贸易商并不具有所涉及货物的所有权。
我国跨境服务贸易统计数据主要来源于国际收支数据,大部分行业数据从国际交易报告系统(ITRS)采集获得,部分行业数据通过其渠道或测算方法获得。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贸易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商务部着力推进统计监测系统建设,开展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运行监测,获取企业直报的服务进出口交易数据,不断完善我国服务进出口统计体系。
发生了服务贸易业务的企业即为服务贸易企业,即涉及运输、旅行、建筑、保险、金融、电信计算机和信息、知识产权使用费、个人文化和娱乐(音像、教育、医疗)、维护和维修、加工、其他商业(研发成果转让费及委托研发、专业和管理咨询、技术、营业租赁)等服务领域进出口业务的企业。
服务贸易企业注册“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申报网址:http://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点击数据业务管理进入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文化贸易信息管理应用、中医药服务贸易信息管理应用、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直报管理应用审核页面进行申报。
我国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实行定期对外发布制度。其中,服务进出口统计报表为月报;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报表为年报。商务部通过政府网站或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对外公布中国服务进出口、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数据。除此之外,商务部还定期反馈各省市服务进出口数据。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 2010》将以外国控制分支机构这种商业存在模式开展服务贸易进行的统计称为“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简称 FATS 统计。FATS 统计分为内向统计和外向统计。其中,对本国境内外国附属机构提供的服务统计是内向 FATS 统计,相当于服务进口。对本国在境外设立的附属机构在当地提供的服务统计是外向 FATS 统计,相当于服务出口。
根据《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我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范围包括外国或地区的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方式控制(直接投资者拥有 50%以上的股权)的中国关境内企业在中国关境内实现的服务销售;以及中国关境内的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方式控制(直接投资者拥50%以上的股权)另一国或地区企业在该国或地区关境内实现的服务销售。
根据国际统计标准并结合我国统计实践,确定我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口径如下:
(一)以服务业企业销售收入代替服务销售收入;
(二)建筑服务业纳入统计范围,即我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将建筑业企业的销售收入纳入统计范围;
(三)将第一、二产业项下的服务业纳入统计范畴。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 2010》建议 FATS 统计应至少包括下列有关外国附属机构的基本统计指标:
(一)销售额(营业额)和/或产出;
(二)就业人数;
(三)企业数量。我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的主要指标包括企业数量、销售收入、就业人数。
目前我国 FATS 统计的是拥有 50%以上的股权的服务业企业销售额而非企业的服务销售额。我国 FATS 统计包括非金融和金融类附属机构。其中,非金融类内向附属机构服务贸易数据从“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中获得;非金融类外向 FATS 数据从“对外直接投资数据”和对外承包工程统计年报获得。金融类内向和外向FATS 数据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提供。
服务外包是服务提供商根据企业、政府、社团等组织委托、授权或双方合作,完成组织内部服务活动或服务流程,共同创造价值、提升价值的一种生产性经济活动。
服务外包统计范围包括离岸服务外包、在岸服务外包、境外服务外包。我国企业为境外企业提供外包服务视为离岸服务外包;我国企业为境内企业提供外包服务视为在岸服务外包;我国企业的境外分支机构(拥有 50%以上的股权)为境外企业提供外包服务且未向我国境内企业转包的。
服务外包、服务贸易两者有交集部分。服务贸易是跨境交易,所以服务外包中的离岸外包属于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中的在岸外包则不属于服务贸易。
指服务提供商根据委托、授权或双方合作,提供组织内部 IT 活动或数字化流程相关的研发、应用、运营及维护服务。
信息技术外包(ITO)的典型业务类型包括:
(一)信息技术研发服务:软件研发服务、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服务、测试服务、信息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其他信息技术研发服务。
(二)信息技术运营和维护服务: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运维服务、网络与数据安全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其他运营和维护服务。
(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服务:云计算开发及应用服务、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及应用服务、大数据技术开发及应用服务、区块链技术开发及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开发及应用服务、地理遥感信息及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其他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及应用服务。
指服务提供商根据委托、授权或双方合作,提供组织内部 IT 及研发活动之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或业务流程的设计、管理和执行服务。
业务流程外包(BPO)的典型业务类型包括:
(一)内部管理服务:人力资源管理服务、财务与会计管理服务、法律流程服务、其他内部管理服务。
(二)业务运营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营销推广服务、呼叫中心服务、金融后台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采购外包服务、其他业务运营服务。
(三)维修维护服务:交通工具维修维护服务、工程机械维修维护服务、医疗设备维修维护服务、智能制造装备维修维护服务、其他维修维护服务。
指服务提供商根据委托、授权或双方合作,提供组织内部研究试验、科技创新及配套支撑的业务流程的外包服务,帮助客户通过知识的积累增加,达到创造、创新的目的。
知识流程外包(KPO)的类别包括:
(一)商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管理咨询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二)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文化创意及数字内容服务、服务设计服务、其他技术服务。
(三)研发服务:医药(中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服务、新能源技术研发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服务、其他研发服务。
技术贸易一般称为技术进出口,根据《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